心脏重症专委会副主任委员-陈静瑜
2022-08-01
来源: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
陈静瑜,男,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,主任医师,二级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、第十一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。
“中国肺移植第一人”
擅长肺部疾病的诊断治疗,肺移植、胸腔镜手术、肺癌扩大根治、肺癌的综合治疗及ECMO应用等。
现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、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委员、中国肺移植联盟执行主席、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常务委员、国家卫健委肺移植数据管理单位负责人、国家肺移植质控中心主任、中日医院胸外科(含北区胸外科(B栋))主任(兼)、肺移植科(B栋)主任(兼)、江苏省肺移植中心主任、无锡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、无锡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、无锡首席医师。曾任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。
2020年4月18日国务院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医疗救治组正式下发文件,决定成立国务院联防联控医疗救治肺移植专家组,陈静瑜为专家组组长。
国际心肺移植学会会员、国际肺癌学会会员、中华医学会江苏省分会常务理事、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委员、中华医学会无锡市胸外科学组专业组副组长、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编委。
2020年8月19日,陈静瑜获得第十二届“中国医师奖”。
2020年9月8日,荣获“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2021年8月,陈静瑜教授在浙大二院开放接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