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会费标准修订草案和说明
2023-05-22
来源: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
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
会费标准修订草案和说明
2023年5月13日
协会现行的会费收费标准是由2016年第三次全国会员大会通过.会费标准有副会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理事单位和普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五档。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3〕95号)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6〕123号)及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涉企收费、中介机构收费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函(2019)223号文件)要求,协会的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做出相应调整,调整为常务理事单位、理事单位两挡。个人会员标准也做相应调整,调整后的协会会费标准如下:
个人会员:100元人民币/年;
理事单位会员:30000元人民币/年;
常务理事单位会员:40000元人民币/年。